通知公告

体球网:信息与电子体球网体球网2024年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资助中心《体球网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要求,体球网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翻倍,即追加名额等于上半年下达的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现就做好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奖学金名额和奖励标准

追加名额后,2024年教育部分配体球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530人,其中硕士生名额314人,每人奖励2万元,博士生名额216人,每人奖励3万元。

二、追加名额评定的要点提示

1. 评奖范围、申请条件、参评研究生创新成果要求及《体球网2024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不变,具体可参看《体球网评定2024年体球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tzgg/0f8584a6c0704abb8f03034987320cb0.htm

2. 10月9日-10月15日经体球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并已完成公示的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全部有效,评定结果中等额评定和差额评选推荐名单本次无需再次参与评审,全部认定为本次推荐的【等额评定】人员。公示可参看: http://10.104.0.225/portal.php?mod=view&aid=5909

3. 因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2024年第一批社会捐助奖学金将重新评审。

4. 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再次开放幸福北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补充申报。欢迎9月19日-9月26日17:00“未申请”或“未提交”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积极申报。

、追加名额材料提交9月26日之前提交过的研究生无需再次提交

* 系统填报(11月1日9:00--11月4日17:00)

9月19-9月26日17:00“未申请”或“未提交”并符合条件的研究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幸福北理(i.bit.edu.cn),点击“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1月4日17: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

* 纸质版材料(114日9:30-17:00交到信息科学实验楼206)

【提示1】9月26日已提交纸质版材料的研究生若无补充材料无需再次提交,若有补充材料请提交完整材料并装订好。

【提示2】尚未提交过纸质版材料的研究生需提交: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在“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确认提交后,生成并打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由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后,11月4日9:30-17:00交到信息科学实验楼206。

2. 支撑材料

1) 论文需提供:北京理工大学图书馆的检索清单复印件;被SCI或EI检索的学术论文需提供论文检索页(要求为“详细内容”页面)和论文首页,并标明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已录用/已检索);被SCI收录的期刊要提供期刊号及影响因子;已在期刊中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并在目录中标明所收录文章);

2)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3) 获得奖励或表彰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 电子版表格(114日17:00之前发送到邮箱bitxinxi@163.com,邮件主题:“XX级硕/博+姓名+学号+国家奖学金”)

【提示1】9月26日已提交电子版表格的研究生若无补充内容无需再次提交,若有补充内容请提交完整电子版表格。

【提示2】尚未提交过电子版表格的研究生需提交:

博士交附件5: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硕士交附件6: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审评过程

1. 11月5日-11月6日 初步评审。体球网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附件1《体球网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对追加参评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

2. 11月7日 公布终审答辩名单。初步评审之后,根据追加名额,评审委员会将推荐不超过追加名额120%的学生进入现场答辩环节,参加现场答辩环节的学生需要提前准备好展示PPT。

3. 11月8日 终审答辩。

、其他注意事项

1. 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幸福北理《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各培养单位将不受理其申请。

2. 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各项成果产出和表彰的计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或受理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等。已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再次申请者,同一成果和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3. 第一作者为研究生导师、第二作者为研究生本人的论文或发明专利等,可视同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单篇论文按共同第一作者人数均分权重;研究生为通讯作者的论文不能视同第一作者。

4. 凡材料不全者,视同该成果为“不符合参评要求”的学术成果,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凡提供不端学术成果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年度所有奖学金、评优资格。

5. 获奖项目名称需注明获奖时间和举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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